结婚登记须知

2025-06-03 23:29

申请条件

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白俄罗斯的中国公民(居住是指已在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明,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包括华侨(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留学人员、公派驻外人员等。

二、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等。

三、男女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本馆自愿提出申请。

四、一方或双方为临时出国人员的结婚申请,我馆不予办理。

材料要求

一、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旅行证)和白俄罗斯居留证件,双方中国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2寸(3.5cm*5.3cm)合影证件照3张。

三、如当事人系离婚无配偶,还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外国法院作出,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四、如当事人系丧偶后未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使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一、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选择到馆办理日期及时间。按预约时段携带相关材料到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出示手机端预约信息。

二、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现场填写《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

三、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宣读后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五、领事官员查验各项材料,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处签名、按指纹并当场领取结婚证。如双方不能当场取证,则结婚登记无效。申请人再次申请领取结婚证时,应重新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

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颁发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