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办须知
驻白俄罗斯使馆
2023-03-27 12:45

根据有关安排,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调整赴华签证办理要求。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下内容,确认自身适用的签证类别,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和预约办理。

一、签证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护照原件: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至少3页空白签证页;

2、护照资料页(带照片页)复印件1份;

3、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在线填表注意事项,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在白连续合法停留6个月以上的证明(适用于非白俄罗斯籍申请人),如白俄罗斯签发地长居卡、有效签证、居留许可、学生证、工作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二)当前可申请的签证类别及材料要求(基本材料除外)

签证类别

申请范围

材料要求

C字

司乘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字

赴华永久居留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

F字

赴华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人员

中国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PU/TE)

如无上述邀请函请提供境内邀请方法人证书及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

J1字

赴华长期采访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J2字

赴华短期采访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

M字

赴华从事商贸活动人员

中国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如无上述邀请函请提供境内邀请方法人证书及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二

Q1字

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和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拟赴华长期居留人员(停留期超过180天)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2、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署的邀请信(格式见附件三

3、中国籍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或外籍邀请人的护照及永居居留证的复印件

Q2字

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和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亲属拟赴华短期探亲人员(停留期不超过180天)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2、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署的邀请信(格式见附件三

3、中国籍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或外籍邀请人的护照及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

R字

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S1字

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赴华探亲(停留期超过180天)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信(格式见附件三

3、邀请人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S2字

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赴华短期探亲(停留期不超过180天)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2、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信(格式见附件三

3、邀请人的护照、有效停留居留证件或签证复印件

赴华就医人员

1、中国境内拟收治医院出具的邀请函、住院证明或拟收治证明

2、同行陪护人员不包括朋友或护工,应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原则上不超过2人,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中国境内拟收治医院出具的陪护证明

X1字

赴华长期学习人员(停留期超过180天)

1、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X2字

赴华短期学习人员(停留期不超过180天)

1、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Z字

赴华工作人员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3、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4、文化和旅游部《代表资格确认函》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G字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L字

赴华旅游人员

中国境内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以及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议》,白俄罗斯公民持普通护照可免签入境中国并停留不超过30天,累计停留每日历年内不超过90天。如入境中国后逗留超30天,或赴华目的为居留、学习、工作及从事新闻报道和其他需中国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仍应在入境中国前办理签证。

二、签证受理流程

申请人请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cova.cs.mfa.gov.cn)填表之后,可在领事接待日来馆办理。


三、签证申请提示

(一)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申请材料的行为违反中国法律,将直接影响签证申请获批,并导致当事人较长一段时间内或永久无法办理赴华签证及入境。

(二)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

(四)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五)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留存指纹。伪造指纹或他人冒充本人留存指纹,将导致申请人被拒绝进入中国国境等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一:签证在线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请按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完成签证申请在线填表的内容,务必确保信息属实且准确无误。申请表提交后,表格无法进行修改,如内容有任何改动、漏填、误填,须重新填写并提交新的确认页和签证表格。

2、递交签证申请的地点必须与申请表选择的使馆一致。

3、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必须与所持护照上的相应信息完全一致。如英文名字中有横线,请务必用空格代替。

4、如曾有中国国籍,请在“是否曾经拥有其他国籍或者居民身份”处选择“是”,“曾有国籍或居民身份”处选择填写“中国”,并根据是否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5、请如实填写护照类型。

6、请按照申请人赴华目的如实填写签证种类。

7、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确认页和所有签证表格(一般情况下为9页)并在确认页、签证表格最后一页相应处签字。申请表必须是打印版,不可手写。请将确认页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并确认每张纸质表格上方的条形码清晰、完整。

附件二:F、M字签证邀请函内容要求

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附件三:Q1、Q2、S1、S2字签证邀请信内容要求

邀请人XX,性别X,出生日期:X年X月X日,中国身份证号XXX(或外国护照号XX,中国永久居留证号XX),现在中国居住地址XX,联系电话XX,电邮XX。

本人现邀请以下亲属赴华探亲(或长期居住),拟X年X月X日赴华,停留期XX天。被邀请人信息如下:

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X,国籍XX,护照号XX,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XX。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邀请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L字签证邀请函内容要求

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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